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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隆德县公布2021年第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1-09 15:18:55

  今年以来,隆德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同民政、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10个责任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将2021年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教育领域:一是确保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先后开展4次摸排工作,摸排学生59172人,实现了义教阶段学校学生控辍保学动态清零。二是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有效落实。落实“免、补、助、贷、奖”资金5191.4万元,惠及学生74277人次。三是确保招生工作廉洁规范。制定下发《隆德县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执行四项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中实行学生自愿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原则,初中实行辖区小学对口直升原则,小学、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四是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良性发展。对标“坚决取缔一批、停业整顿一批、规范运行一批”的总体要求,推行“3+5+3管理制度”,对所辖11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共排查从业人员62人,压减(注销)校外培训机构4所。五是确保校园营养午餐安全。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屏障。六是确保师德师风再提升。建立师德师风月报告制度和信用记录,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民政领域:一是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使用。先后制定下发《全县民政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规范资金使用。二是确保城乡低保实现精准救助。通过民政云系统核对、入户核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3606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共进行经济状况核对356户,取消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1585人。截至10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21.9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465万元。三是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实现“救急难”作用。提高乡镇临时救助标准,按照城市月低保保障标准的1.5倍以上即3000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发放,截至10月底,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65.6万元,累计救助8120人。四是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温暖过冬。与全县47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82.94万元,解决冬季供暖问题。

  医疗卫生领域:一是确保惠民红利合理行医。开展“三合理”(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专项整治行动。在合理检查专项行动中,累计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46次,发现不合理检查情况14条,处理14条。在合理用药专项行动中,点评处方2551份,其中不合理处方43份,点评公示结果23次,通报不合理用药行为27次。在合理治疗专项行动中,检查患者病历1252份,发现过度治疗行为3件、违反常规行为3件,组织开展技术评估4个,发现不合理隐患2条。截至10月底,已通报相关科室10次,处理人员32人。二是确保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各医疗机构落实行业“九不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医德医风情况与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挂钩制度,实行医德医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发放群众对医院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00份,接到群众举报投诉72件,逐一落实答复,群众较为满意。三是确保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医疗乱象和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0次,查处医疗乱象案件3起,结案1起,正在调查2起,开具行政处罚12家,罚款10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161.8元,给予警告10人。

  妇联领域:开展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运行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审批系统,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400名创业贷款对象进行全面自查。按照自治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对2020年度贷款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出现2个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六盘山村镇银行退还贴息资金2136.5元,确保“农村妇女担保贷款”圆创业梦。(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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