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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巡 察 公 告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11 00:00:00

  根据隆德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各站(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柳淑萍

  副  组 长:陈 明

  巡察对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15709603275

  电子邮箱:ldxd1xcz@163.com

  副  组 长:赵  国

  巡察对象: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 18695408885 

  电子邮箱:ldxd1xcz@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 张新强

  副  组 长: 梁明明

  巡察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县民政局党组

  举报电话: 18395062751

  电子邮箱:ldxd2xcz@163.com

  副  组 长: 咸月有

  巡察对象: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应急管理局党组

  举报电话: 18609591517

  电子邮箱:ldxd2xcz@163.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隆德县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县委巡察办公室(请注明需转交的巡察组) 邮编:756300

  中共隆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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