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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8 00:00:00

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

  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区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尤其需要以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室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把加强和改进作风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要督促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早提醒、早打招呼,对党员干部“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提出要求。

  二、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三、聚焦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室要密切关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要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增强抓作风建设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室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核查处置,并将“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分别于5月6日、6月14日下班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将组成督查组对2021年各乡(镇)、部门(单位)“五一”、端午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四风”问题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委“四风”问题举报方式:

  “清风隆德”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专栏

  举报电话:0954-6017778

  中共隆德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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