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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的决定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15 00:00:00

  2020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狠抓自身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绩。为激励先进,提振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城关镇纪委、张程乡纪委、温堡乡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评为2020年度先进集体,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勇争一流,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改革创新,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

  中共隆德县纪委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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