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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隆德

隆德:三举措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8-13 09:37:09

  隆德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为魂,对每一起案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水平提质增效。

  分类编写模拟案卷,规范统一案件文书。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参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检查调查类材料归档规范》,结合案件办理流程,编写谈话函询、初核了结、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乡(镇)纪委自办、乡案县审七类案件的模拟案卷,印发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阅学并遵照执行,实行案件文书统一化。

  加强案件沟通协调,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听取案件承办部门的意见,了解掌握案件全貌、政治生态等背景情况,充分吸纳案件承办部门意见建议,努力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谨慎提出审理意见。同时,对于疑难共性问题的解决,承办部门及时与案件审理部门沟通研究,根据需要及时征求案件审理部门意见或提请研究论证,严格按规定开展商请提前介入等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业务指导,助推审理提质增效。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流动快、人手不足等客观实际,隆德县纪委监委在原有乡案县审的基础上规范流程,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确保乡镇自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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