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隆德
隆德:善用“三字诀”做深做实案件评查
隆德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生命线”,运用“三字诀”,通过案件质量“每案评查反馈”工作机制,在强化以评促改的同时,及时总结办案工作经验,定期修订办案模拟案卷,多措并举保障和提高案件质效,持续引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严”标准,确保案件质量标准评查。根据《2022年度全区案件质量互查互评反馈问题》及模拟案卷,对照修订了隆德县纪委监委文书样本及模拟案卷,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确保做到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于规于纪于法有据。按照固原市纪委监委第一季度案件评查反馈问题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充实模拟案卷内容,对安全首课、安全首谈、诫勉谈话等在案卷中具体体现方式加以规范,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促”整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推动案件质量形成全周期管理,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下功夫,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再犯为工作目标。隆德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在案件办理结束后,案件审理部门通过季度评查集中检视复盘,将季度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从中挑出有共性、易出错、易忽略的细节,以一案一清单形式开展“点穴式”反馈,并结合平时接受办案咨询时反映集中的疑问,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方案,要求问题案件承办人限期纠改、举一反三,构建起“查评督改”闭环,避免“老错新犯”,推动形成案件质量提升良性循环。
“定”标准,巩固案件质量长效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强化形式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办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案件质量提高。依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的规范事项确认单,从线索呈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和处分执行等不同方面逐案列出确认事项,将可量化的案件质量要求传导到案件承办部门每名同志,带动案件承办部门办案质量整体提升。树立案件质量“主人翁”意识,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定《隆德县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考核工作制度》,以量化评分的方式,推动案件承办部门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和“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县纪委监委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每季度定期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和委机关办理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逐案列出问题清单,对评出的质量较差的案件进行通报批评,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审查工作质量。(隆德县纪委监委)